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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25

声明:本行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宜农商银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如期召开,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10: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信宜农商银行总行十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信宜农商银行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信宜农商银行董事钟剑钊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2人,所持股份数为 352,033,824股,占信宜农商银行股份总数的 57.52 %,根据本行章程规定,需限制表决权股份数合计40,800,000股,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11,233,824股,占信宜农商银行股份总数 50.86 %,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311,233,8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该提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二)关于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311,233,8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该提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三)关于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提案

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311,233,8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该提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四)关于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311,233,8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该提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五)关于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311,233,8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该提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六)关于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的提案

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311,019,6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214,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该提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七)关于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报告的提案

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311,233,8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该提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八)关于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收支预算方案的提案

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311,233,8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该提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九)关于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农”金融业务2024年执行情况和2025年支持规划报告的提案

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311,233,8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该提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十)关于对信宜江东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统一授信的提案

回避表决情况:因与本提案具有关联关系,关联股东信宜江东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280,633,8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该提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十一)关于对信宜市信业产业和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统一授信的提案

回避表决情况:因与本提案具有关联关系,关联股东信宜市信业产业和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250,441,8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该提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十二)关于聘用中介机构承办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提案

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311,233,8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该提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四、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天铎(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李朋波律师和马宏峰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北京市天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人资格、表决程序、所通过的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