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等相关规定,本行就关于更换行长事项公告如下:
本行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钟剑钊为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提案》,同意聘任钟剑钊同志为本行行长。钟剑钊行长的任职资格已于2022年12月22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茂名监管分局《茂名银保监分局关于钟剑钊任职资格的批复》(茂银保监复[2022]119号)核准,本行于2022年12月31日发文聘任,聘期三年。
特此公告。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