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和《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提案》。本行修改订的公司章程已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茂名监管分局核准生效。
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自2026年1月30日起,本行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同步撤销。李冬梅、宁波、江伟韬、苏湄、伍书漠不再担任本行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本行对各位监事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