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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宜市华信高级中学有限公司贷款3820万元的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1-11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20251030日为信宜市华信高级中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高级中学”)办理贷款3,820万元,占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71%,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

华信高级中学因购买教学场所资金不足,现申请办理贷款3,820万元,期限120个月,年利率2.80%,按月交息,分期还款,到期结清,信宜市华信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期限内的学校学费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同时,其法人股东信华农文旅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后续购买教学场所校用该资产进行抵押(位于信宜市玉都街道教育路 4 号(GD2025019 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土地 20,742.4 平方米(约 31.11 亩),地上附着物(厚德楼、思学楼、学生宿舍 1-3 号及 5 号、教师宿舍 2-3 号),总建筑面积 16,698.86 平方米)。

二、交易对手情况

华信高级中学2023年5月17日注册,经营地址为信宜市教育路4号,法定代表人为韩乐鸣,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实施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该公司经营面积约34亩,核心经营范围为“实施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资质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学校重点开办升大补习班,依托信宜中学优质办学资源,组建了一支教学经验深厚的师资团队。于2023年8月正式启动办学,已稳定运营超过2年,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与市场口碑,目前在校教师约110人,在校学生约1,800人(其中升大补习班约1,100人,小语种约700人)

华信高级中学我行第一大股东及主要股东信业投资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经查询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本次关联交易的贷款利率定价未优于我行非关联人同等条件的贷款,贷款利率定价贴近市场水平,符合商业原则和公允性要求。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至2025年9月末,我行资本净额为223,651.04万元。本次发放华信高级中学贷款3,820万元后,信业集团各成员贷款余额及相应比例如下:

客户名称

授信金额(万元)

贷款余额(万元)

占上季末资本净额比例(%)

备注

信宜市信业产业和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17,000

3,958.41

1.77


信宜市华信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5,790

4,056.59

1.81

含本次申请借款3820万元

信宜市信华农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0

191.67

0.09


信宜市华信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300

0

0


陈光富

30

24

0.01

该笔为自助循环贷款,额度24万元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故作贷款余额。

刘晓林

30

30

0.01

该笔为自助循环贷款,额度30万元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故作贷款余额。

赖锋

30

25.34

0.01

该笔为自助循环贷款,额度29.66万元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故作贷款余额。

赖梁金

30

27.88

0.01

该笔为自助循环贷款,额度27.88万元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故作贷款余额。

刘爵茂

60

37.65

0.02


合计

23500

8351.54

3.73


综上所述,该集团单户贷款余额占比均低于8%,集团贷款余额占比低于12%,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关于“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行第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关于信宜市华信高级中学有限公司贷款的重大关联交易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行第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定期以有效表决全票通过上述提案。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本行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合规合法,关联交易符合公允性,符合本行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告。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