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于2026年2月4日为信宜市江东电热感温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东电热感温器公司”)办理贷款展期2700万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18%,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我行对江东电器科技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江东集团”)统一授信9530万元,其中江东电器科技公司3200万元、信宜江东电子有限公司3610万元、信宜市江东电热感温器厂有限公司2720万元,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属于统一授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
江东电热感温器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因购买原材料(归还续贷资金),在我行办理贷款2720万元,贷款将于2026年2月12日到期,资金尚在正常周转运用,现对该笔贷款申请归还本金20万元,展期贷款金额2700万元,期限11个月,执行年利率4.25%,按月交息,分期还款,到期结清,抵押物为权属信宜江东电子有限公司位于信宜市东镇大坡山东风塘的一宗国有土地抵押,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面积31832平方米,评估值7003.04万元,若展期2700万元,则抵押率38.55%;保证人是信宜江东电子有限公司、阮保清、阮姗姗、阮覃伟、覃路路、罗志冲。
二、交易对手情况
江东电热感温器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2日,法定代表人阮保清,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城东樟坡。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热感温器件、磁性材料及器件、发热器件、家用电器配件、五金配件、电子元件。
江东电热感温器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及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经查询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本次关联交易的贷款利率定价未优于本行非关联人同等条件的贷款,贷款利率定价贴近市场水平,符合商业原则和公允性要求。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至2025年12月末,本行资本净额为227925.58万元。本次对江东电热感温器公司贷款展期2700万元后,江东集团各成员贷款余额及相应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授信金额 | 贷款余额 | 占上季末资本净额比例 | 备注 |
信宜江东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3200 | 3100 | 1.3601 | |
信宜江东电子有限公司 | 3610 | 3565 | 1.5641 | |
信宜市江东电热感温器厂有限公司 | 2720 | 2700 | 1.1846 | 本次展期贷款金额2700万元 |
合计 | 9530 | 9365 | 4.1088 |
综上所述,江东集团单户贷款余额占比均低于10%,集团贷款余额占比低于15%,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关于“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关于信宜市江东电热感温器厂有限公司贷款展期的重大关联交易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临时)以有效表决全票通过上述提案。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本行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合规合法,关联交易符合公允性,符合本行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