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于2024年4月12日为信宜江东电子有限公司办理贷款手续235万元,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该笔贷款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信宜江东电子有限公司因经营电子器件产品流动资金不足,于2021年3月在我行办理贷款300万元,贷款于2024年3月到期。现时仍需继续投入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特申请办理还旧借新贷款235万元,期限36个月,年利率4.85%,按月交息,分期还款,到期结清,抵押物为权属覃丽位于深圳宝安区新安街道办新圳路西北侧灵芝新村七十五B栋204抵押,建筑面积70.1平方米,评估值455.65万元,则抵押率51.57%;保证人是阮保清、阮姗姗、阮覃伟、覃路路,覃丽、罗志冲。
二、交易对手情况
信宜江东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阮保清,注册资本132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地址为信宜市城东单岭头。公司经营范围:生产磁性材料及器件,家用电器及其配件,电子元件,机械五金器件及家用电器电动机、变压器。产品内外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宜江东电子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信宜江东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经查询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本次关联交易的贷款利率定价未优于本行非关联人同等条件的贷款,贷款利率定价贴近市场水平,符合商业原则和公允性要求。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发放信宜江东电子有限公司贷款235万元后,江东集团各成员贷款余额及相应比例如下:
客户名称 | 贷款余额(万元) | 占资本净额比例(%) | 备注 |
信宜江东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3400 | 1.62 | |
信宜江东电子有限公司 | 1685 | 0.80 | |
信宜市江东电热感温器厂有限公司 | 2750 | 1.31 | |
信宜市福海酒店有限公司 | 0 | 0 | |
合计 | 7835 | 3.73 |
综上所述,江东集团单户贷款余额占比均低于10%,集团贷款余额占比低于15%,符合监管规定。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情况
该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因我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3人,暂停行使委员会职权,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行使相关职权。本行2024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有效表决全票通过上述提案。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本行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合规合法,关联交易符合公允性,符合本行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