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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4-06-07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现将本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30-11:30。

(二)会议地点:信宜市新里开发区二区五单元信宜农商银行总行12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视频)方式召开,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信宜市信业产业和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统一授信的提案。

三、参会人员

(一)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在册登记的本行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其中: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及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50%的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未消除的股东,本次会议不享有表决权。)

(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与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本行股东大会实行会议登记制度,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当按本公告的规定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本行董事会有权不安排其出席会议及行使表决权。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委托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范围、权限和有效期限等,并由委托人签名(签章)。

(二)登记起止时间: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宜市新里开发区二区五单元信宜农商银行总行10楼董事会办公室及本行各营业网点。

五、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已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4年6月24日上午10:15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六、会务联系

(一)联系人:丘女士、孔先生,电话:0668-8898038。

(二)联系地址:信宜市新里开发区二区五单元信宜农商银行总行10楼董事会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本行主要营业网点及官方网站(http://www.gdxynsyh.com/xinyi/)公布,会议材料将备置于总行10楼董事会办公室会务登记处供各股东查阅,查阅时需审验身份证原件(适用于自然人)或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适用于法人)。

(二)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本次会议不发放礼物和会议补贴。

特此公告。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